本通知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
附件:
视频录制以及艺术项目专业测试要求
一、视频录制统一要求
1.录制场景:在背景简洁(纯色、无杂物)、光线充足且安静的环境进行录制。器乐类及声乐类项目避免在过于空旷的室内录制,尽量在吸音的地方录制。
2.拍摄要求:录制时使用固定单机位,画面横向拍摄。录制开始后、考生表演前,考生须在镜头前停留3-6秒,保证考生的正面五官清晰可见,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考生个人信息。视频可使用专业录像设备或手机等便携式录像设备进行录制,录制须一镜到底,声音与画面同步录制,不得进行后期画面剪辑以及音频处理。除舞蹈类自选舞蹈项目与声乐类自选歌曲项目外,不得使用伴奏。
3.画面要求:考生表演时,应与镜头保持适当的距离,避免大角度仰/俯/侧拍,全程保证考生的手、脸、全身清晰可见。
4.录制时长:自选乐曲、歌曲时长须在5分钟以内,兼项目展示须在3分钟以内。每个视频文件大小不超过1GB,格式须为MP4或MOV。
5.提交要求:器乐类项目考生须提交一个报考项目演奏视频,部分项目可提交一个兼展示项目演奏视频;舞蹈类考生须提交两个表演视频,分别为自选舞蹈剧目展示视频(需为一个完整剧目)与基本功、技巧展示视频。
二、艺术项目专业测试要求
类别 |
项目 |
视频附加要求 |
曲(剧)目 附加要求 |
备注 |
民乐类 |
笙 |
根据具体乐器大小选择半身或全身拍摄 |
自选曲目一首或曲目片段一段; 可以从能展示考生综合艺术表演能力和技巧的段落开始 |
可兼展示传统笙或键笙 |
琵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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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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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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弦乐类 |
小提琴 |
根据具体乐器大小选择半身或全身拍摄 |
自选曲目一首或曲目片段一段; 可以从能展示考生综合艺术表演能力和技巧的段落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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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提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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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提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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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音提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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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进管乐类 |
小号 |
根据具体乐器大小选择半身或全身拍摄 避免喇叭口正对录制设备,破坏收音效果 |
自选曲目一首或曲目片段一段; 可以从能展示考生综合艺术表演能力和技巧的段落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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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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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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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号兼低音长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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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中音号/上低音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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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笛兼短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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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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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类 |
女高音 |
全身拍摄,须保证考生五官清晰可见 |
自选歌曲一首(不能为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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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高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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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类 |
舞蹈(男,古典舞、民族民间舞、现代舞) |
考生与录制设备保持适当距离,全身拍摄 |
基本功及技巧展示限时3分钟 |
剧目展示穿剧目服;基本功及技巧展示穿练功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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