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者将全部申请材料按以上顺序排列好(统一用A4纸,不装订,可用长尾夹)于9月20日下午5点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纸质版寄(送)至北京市昌平区高教园南三街9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家实验室A404办公室,邮政编码102206,联系人甘老师,联系电话(建议顺丰快递邮寄)。
2.申请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完成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支付、填写志愿、确认待录取等步骤,网报志愿须与学院公布拟录取志愿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外校及北航本校推免生,原则上我院将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我院可相应依次递补拟录取。
3.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者各项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复试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学院网站。学院将对接受复试通知的申请者组织复试,申请者复试时需交纳复试费100元/人。
4.学院还会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放复试通知。接到“推免服务系统”复试通知的申请者,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受学院的复试通知。学生待录取后,学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待录取的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接到“推免服务系统”待录取通知的申请者,应在学院要求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否则学院可撤回待录取。
5.申请者一旦接受待录取通知,则不可再接受其它志愿的待录取通知;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列为统考生。
6.已参加我院组织的夏令营活动并获得我院发放的“拟接收证明”的学生,也需按本方案要求寄送材料,并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报名信息需与“拟接收证明”一致,否则视为放弃拟接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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