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考生应确保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完整真实、及时准确。
2. 复试相关的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考后不得向他人透露复试内容。未经复试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3. 考生复试期间不得恶意断网,若复试过程中出现意外断网等情况,须立即向我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反映,电话:010-82313267、010-82314584。考生无故失联造成无法完成复试的,亦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4. 录取考生入学后3 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020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机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试纪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