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硕博连读申请者的报名考试费在网上报名阶段以在线支付方式收取,复试过程不另行收取复试费。
(二)获得硕博连读生资格的学生须在招生年度9月办理博士入学报到手续,并经北京市教委审核通过后,方能获得博士生学籍,并开始享受博士研究生的待遇。在此之前,应继续修读培养计划要求的硕士生课程,并遵守学校相关规定,期间发生学位必修课或限选课成绩不合格、受纪律处分等情况,取消硕博连读资格。
(三)若申请材料暂时无法提交纸质版,可先提交电子版,待正式返校后提交纸质版。
(四)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学生住宿按学校统一规定执行;
(五)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院网站有关招生导师的介绍;
(六)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七)所有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
(八)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关注学院和学校网站有关通知,以免错过重要信息;
(九)未尽事宜,请遵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0年博士生研究生招生简章有关规定。
(十)本实施方案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6月1日
2020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博连读研一复试本实施方案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