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报到:
同意参加复试的推免生须在2019年9月29日(周日)上午10:30-11:30到北京化工大学东校区电教楼109A报到。
2、资格审查:
复试前,需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考生需在复试报到时携带以下相应材料:
(1) 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生证需复印注册页);
(2) 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3) 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学习成绩单原件1份;
(4) CET-6(CET-4)成绩单或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 其它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学术论文或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1份;
(6) 由本科所在学校提供的报考研究生政审表1 份(可登录“硕士研究生考生系统”下载《思想政治情况表》,本校推免生不需提供思想政治情况表)。
提交复印件材料纸型为A4 纸,复印件统一左侧装订提交,复印件均留存至学院。凡提交的报考信息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19年9月29日(周日)下午。推免生可在报到当天查看面试具体时间安排、分组及地点。
综合面试的内容包括报考专业所涉及的相关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考核;大学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科研能力等方面的考核;侧重考查专业水平、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创新精神等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未满60分),直接不予录取,面试结束后,复试小组给出面试成绩,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2020年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推免生招生复试复试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