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成绩合计500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占比一般为50%。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加分原则和依据完全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执行。符合照顾优惠条件的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020年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成绩评定、计算和加分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