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是由国家教育部(教发函[2005]92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京教计[2005]52号)文件批准成立,是普通高校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的独立学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执行《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学院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类型包括:普通类本科专业和艺术类本科专业。根据北京市教委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学院制定本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并经过网上填报志愿进行录取。我院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入学后结合个人意愿进行专业选择和分流。美术类专业(除江西省外)直接使用由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简称“省统考”成绩)。报考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江西省考生在文化课过出省本科线后,按我院校考成绩录取。在专业录取时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学生入校后可申请再次调整专业。平行志愿一次性投档,未完成计划参加征集。顺序志愿,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将依次接收后续志愿考生,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高考总分相同的前提下,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1理科综合科目的成绩(美术类依次比较美术统考、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的成绩)。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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