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牵头组成,纪检委员参与(若无,则须指定一名成员负责纪律检查工作),原则上人数不少于5人且为奇数,领导、监督和统筹协调管理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小组成员名单须经党政联席会通过,报研招办备案。院长为复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或院长助理为直接负责人,并对本学院的复试结果负责。领导小组的职责为:
(1)根据学校关于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确定切实可行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调剂工作办法;
(2)巡视监督本学院各招生专业的复试工作,确保复试工作人员的培训、考生资格审查、调剂、复试以及试题命题和阅卷等复试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
(3)承担复试的安全保密工作,组织所有参与复试录取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书;
(4)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妥善处理好复试、录取环节的争议,负责向考生解释或提出解决办法,并报备研招办;
(5)负责本学院复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2020年北京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