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及录取工作须严格实施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1、加强主责监督。各学院要认真落实复试工作主体责任,对照《北京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自查表》各项内容,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各环节严肃认真、规范有序。学院应于所有复试工作结束后3日内将本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的自查表报送学校研招办。
2、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招生就业处安排有关工作人员以网络和现场的形式进行巡视巡考,对各学院网络复试(面试)的各个环节工作进行抽查督查,对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形成负面清单,并限期整改。
3、实行巡视抽查制度。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要求,对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开展巡查抽查,加强监督。复试录取期间,选派部分纪委委员、专职纪检监察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检查,并填写《北京工商大学2020究生招生复试巡查记录表》。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相关资料由学院保存12个月。
2020年硕士生复试录取期间,学校设置招生监督电话号码为010-68987086,68984687,北京考试院研招办设置的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号码为010-82837456,以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
4、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须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考试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布相关信息时,要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各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各学院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若考生本人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复试结果通知后的3日内向招生就业处提出复议申请。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3日内进行复议并给予回复。
2020年北京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的监督和复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