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秩序。
2.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考试。考生要衣着得体,不得遮盖耳朵及面部等部位,不得配戴帽子、墨镜、口罩等,全程不得使用耳机。进入考场后,按要求调整摄像头位置,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桌面物品及考试环境检查等。考试期间严禁其他人员在场。
3.考试期间,两台视频接入设备保证电量充足,关闭除钉钉外的所有程序,并拦截来电,避免干扰考试。
4.不得开启QQ、微信、手机短信等即时通讯软件或功能,不得将系统桌面远程共享给第三方。
5.考生桌面只准放置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空白答题纸、空白草稿纸和黑色字迹签字笔。
6.考生应当在答题纸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考生编号、考试科目、报考专业等信息,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7.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8.每一场考试开考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不得提前交卷出场。
9.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题纸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10.考试期间考生须保持安静,不得无故离开视频区域。
11.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按钉钉号A监考员要求进行截屏,截屏后5分钟内答卷挨页拍照压缩后发给钉钉号B监考员。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12.中场休息时,不得关闭或移动摄像头,不得关闭钉钉号A的声音。
13.严禁考生对考试资料、考试过程、考试环境等进行截屏、录屏、拍照、录像或通过其他方式进行信息数据采集,严禁以各种方式发送、传播与网络复试相关的文字、图像、音频、视频信息。
14.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15.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或《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认定的其他违规作弊行为的,将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并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1)由他人替代参加考试的;
(2)使用耳机、提词器等与考试无关设备的;
(3)由他人协助考试的;
(4)通过QQ、微信、手机短信等即时通讯工具或共享电脑桌面方式传递考试信息的;
(5)考试期间未经允许无故离开视频监控区域或关闭音频设备的;
(6)发送、传播与网络考试相关的文字、图像、音频、视频资料的;
(7)对网络考试过程进行截屏、录屏、拍照或以其他方式进行数据采集的。
2020年北京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场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