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四类考生,须在2019 年11 月8 日前将认证报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须注明报名号和联系方式)寄、送至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通信地址请见本简章第十二条。因未能及时提供认证报告/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导致不能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责任自负。
(1) 在校研究生报名参加考试的,应提供现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 持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应提供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4) 已签署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协议并尚在协议有效期内的,须如实填报并提供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020年北京大学医学部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期间网报系统将对考生所填学历(学籍)等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