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考生经考试获得复试资格,复试名单公示后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未注明项均一式两份):
1.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看《关于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打印《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的公告中
2. 个人陈述: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硕士招生,下载“北京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
3. 大学本科成绩单原件。
4. 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护士执业证书(或护士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5. 已完成的科研成果、其它获奖证书等(一份)。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录取资格无效,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材料按顺序左上角装订,并列出目录,分别装订成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材料中凡属原件部分(即签字或加盖公章部分)均订在一份中,其中第5 项只订在复印件中。
在复试时原件交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另一份复印件面试时交
面试小组。报考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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