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已签署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协议并尚在协议有效期内的,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提供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1)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详见报考学院当年招生细则,链接见附件);
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完整。材料不真实者录取资格无效,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申请材料的寄送时间和地址请见各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细则。细则链接见附件,链接将于9月底前陆续更新完毕。
2020年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研究生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往届生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