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照根据《2020年北京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须在线展示以下材料原件:
1、本人有效证件原件:
①内地申请者,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
②港澳地区申请者,须提交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③台湾地区申请者,需提交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④中国国籍之外的其他国家公民,须持有效护照。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①持国(境)内教育机构学历学位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②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学位的,除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的认证件原件。
③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生证或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在读证明原件。
3、外语水平证明原件:
申请人需提供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
申请材料中提供IELTS、TOEFL、GRE、GMAT、TOEIC五种考试的考生,在查验成绩时需提供参加外语考试使用的护照等有效证件,并准备好考试网站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以方便线上核验。
4、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原件(见附件)。
说明: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对需提交和审查的全部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疫情结束后及入学报到时,本院还将对考生身份和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查。对于提供虚假或不准确的材料及其它违反招生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如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我校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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