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的初审和复试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未于本年度规定时间内参加初审、复试者,不得录取。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年有效。
2、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确认考核结果,并报研究生院批准。
3、研究生院根据院系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于2020 年5 月底前公示拟
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预计发放时间为2020 年6 月。
4、已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无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020年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公示与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