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博士生招生考核中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按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来源于:2020年北京大学教育学院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0年北京大学教育学院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研究生招生对象及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