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组育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复试规程,并组织实施。(主管院长、书记、各博士点负责人)
2. 组成若干5 人或5 人以上博导专家复试组,每组设立组长一名,组长对本组复试工作的各个环节负责。复试组设秘书一名,秘书由青年教师或行政人员担任,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相关事宜。(各博士点负责组织复试组);
3. 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严格的随机程序排序、分组,进行差额复试。
4. 复试阶段将再次对考生的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2020年北京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生招生复试组织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