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资格审查
本院研究生项目办公室结合申请人的网报信息和纸质材料,对照上述报考条件要求,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进行确认。
2. 专家小组初审
学院组织所报考专业专家小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议。同时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初审结果和复试名单将于2020年3 月邮件通知。
3. 复试
进入复试后,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供院系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如我院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时,申请人须按照我院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1) 复试时间及方式
复试一般安排在3 月下旬,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差额甄选,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训练和素质、分析和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2) 笔试
笔试即基础能力测试,安排如下:
①应用经济学专业:考核内容第一部分是高级微观经济学;第二部分是高级宏观经济学和计量经济学,两部分分值各占50%。
②除应用经济学外的其他专业:考核内容为报考专业(方向)的试题。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60分为及格,不计入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不及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3) 面试
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须向面试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60分为及格。
4. 录取
面试成绩即为复试总成绩,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根据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通过后公示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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