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法学院推荐免试法学硕士研究生资格(以下简称“推免资格”)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及名额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本科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本科期间的必修课、限选课及通选课等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5.第一外语为英语的,其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雅思(IELTS)成绩、或托福(TOEFL)成绩、或GRE成绩,应符合法学院公布的标准;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其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应符合法学院公布的标准。具体标准详见附录四。
(二)法学院本院应届本科生,申请法学院推免资格的,除符合本条第(一)项规定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完成法学院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17门专业必修课学分要求(参加校/系际交流项目的学生,须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14门(含)以上专业必修课);
2.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按降序排列规则,应当排在法学院本年级前80名(参加校/系际交流项目的学生,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须不低于本院本年级前80名已修满17门专业必修课学生(以下简称“前80名同学”)的成绩)。
(三)法学方向元培学生,申请法学院推免资格的,除符合本条第(一)项规定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应至少完成法学院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15门以上(含15门)专业必修课学分要求;
2.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应不低于法学院本年级前80名同学的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
注:专业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为其实际已经选修的全部(15门、16门或者17门)法学专业必修课的平均成绩。
(四)法学院本院应届本科生申请学工选留、支教推免项目的学生,除符合本条第(一)项规定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完成法学院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17门专业必修课学分要求(参加校/系际交流项目的学生,须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14门(含)以上专业必修课);
2.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按降序排列规则,应当排在法学院本年级前90名(参加校/系际交流项目的学生,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须不低于本院本年级前80名同学的成绩)。
(五)法学院本院应届本科生申请特长生推免项目的学生,其英语成绩和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即可。
(六)附录一所列的高等院校应届本科生,申请法学院推免资格的,除符合本条第(一)项规定的条件外,其专业必修课成绩排名或综合成绩排名应当排在该院校院(系)本年级前10名以内。
(七)附录二所列的高等院校应届本科生,申请法学院知识产权专业推免资格的,除符合本条第(一)项规定的条件外,其专业必修课成绩应当排在该院校院(系)本年级前50%以内。
(八)每位考生限报考一个专业。
2020年北京大学法学院招录推荐免试法学硕士研究生申请法学院推荐免试法学硕士研究生资格(以下简称“推免资格”)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