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笔试成绩或面试成绩未达60分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取。
2、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皆合格者,按照其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计算出其参加推免选拔的复试总成绩。在复试总成绩中,专业笔试成绩占60%,专业面试成绩占40%。
3、法学院将根据本院(含法学方向元培学生)和附录所列院校的招生名额,以及申请人参加推免选拔的复试总成绩,分别进行降序排列,依次初步录取。
在复试和初取过程中,法学院还将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进一步复核,复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我院将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和待录取通知,申请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接受复试和待录取,规定时间内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5、待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批准后将在法学院网站公示。2019年10月25日前,推免生可登录法学院网站或研究生研究生招生网查询待录取公示名单。
我校不再向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发放纸质版接收函。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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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 内蒙古电力通讯学校 | 2.5 | -- |
法律 |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 2.5 | -- |
法律 | 双华电脑设计学校 | -- | -- |
法律 | 北京现代经贸大学 | -- | -- |
法律 | 新疆科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4年 | -- |
法律 | 内蒙古警官学校 | 3年,2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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