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学院收到考生的报名材料之后进行形式审查,对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者视为报名合格的考生。
2. 各二级学科导师组(招生专家组)根据报名材料对报名合格的考生进行初审,决定进入复试的考生人选。
3. 导师组决定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与该学科当年计划招生人数的比例不得超过3:1。
2020年北京大学法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初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