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申请人的汉语语言(中文普通话)能力须达到与中国内地(祖国大陆)学生一起上课、讨论、考试以及论文写作和答辩的要求。
港澳台博士生申请人的英语水平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500分以上;托福90分以上(IBT);雅思(A类)6.5分以上;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八级考试合格证书;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的,须由招生工作小组认定。
港澳台硕士申请人的英语水平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600分以上;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6分以上;托福90分以上(IBT);雅思(A类)6.5分以上;GRE成绩310分以上,或提交其他与上述成绩相当的外语成绩证明。
申请人须提交上述要求的五年内的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复试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如该项英语水平证明存在有效期,则提交的英语水平证明还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从入学年的9月1日起向前推算(例如,2020年9月1日入学的考生须提交2015年9月1日以后参加CET-6考试的成绩,或提交2018年9月1日以后参加IELTS、TOEFL考试的成绩,以此类推)。
2020年北京大学法学院关于招收港澳台地区人士和留学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说明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者,须具有与内地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