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照当年招生简章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因北京尚处于疫情防控期间,考生的资格审查将采用线上审查和现场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即:考生先将资格审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法学院指定的邮箱,在远程视频面试时进行考生身份和材料的审查验证,在疫情解除或被录取后入学报到时,再提交纸质版的资格审查材料和相关证件证书的原件,进行再次审查。
考生须将资格审查材料进行电子扫描,按下列文件类别和顺序命名、打包(准考证号+姓名+资格审查材料)后,在2020年5月8日前,发送至指定的邮箱。邮箱地址:gfxy5@***.cn。纸质版的资格审查材料,以及本人面试时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面试确认书》,请在6月5日前补交至: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107教务办公室,并请在邮寄封面上注明:法硕(非法学)。
资格审查需交验如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以及初试准考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已注册考生登录北大研招网https//admission.***.cn下载打印);
3.本科正式成绩单(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受疫情影响暂不能盖章的,应在被录取后报到前补交);
4.个人陈述(登录北大研招网下载打印);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出示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因疫情离校不能开具在读证明的,应在被录取后报到前补交。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需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6.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两篇学术论文的原件(学科不限)。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考生须对提交的全部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疫情结束后及入学报到时,法学院还将对考生身份和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查,对于申报虚假或不准确的材料及其它违反招生考试纪律的行为,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我校将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如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我校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前通过线上方式缴纳复试费。缴费方式:访问北京大学研招网,登录个人账户,点击左侧“复试缴费”按钮。收费标准:100元/人/次。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
法律 | 内蒙古电力通讯学校 | 2.5 | -- |
法律 |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 2.5 | -- |
法律 | 双华电脑设计学校 | -- | -- |
法律 | 北京现代经贸大学 | -- | -- |
法律 | 新疆科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4年 | -- |
法律 | 内蒙古警官学校 | 3年,2年 | -- |
2020年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全国联考复试资格审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