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试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2.加试合格要求:语言素质、仪表体态、心理测试单项均合格,且总分合格。
3.不允许重复参加考试,重复参加者仅采用第一次成绩。
4.未参加加试或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加试结果请于7月30日12:00后访问北京城市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答案来源于:2020年北京城市学院中招7年贯通招生加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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