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官端正、肤色好,着夏装时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狐臭。
男性净身高1.73米~1.85米;女性净身高1.60米~1.75米。
远视力:每眼裸眼(C字视力表)应当到达0.1及以上;无斜视、无色盲、无色弱。
该专业需航空专业体格检查,收费标准:430元/人(考试当天收取)。
报考我校考生请注意:按教育部文件规定,我校美术类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非美术类专业考生所报考专业(方向)属省统考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使用省统考成绩(具体规定请考生向所在省招生办公室咨询);不属于省统考范围的专业(方向)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个别省份在省统考合格基础上,须参加我校专业加试,详见我校网站后期通知。
四、校考专业加试报名及要求
(一)专业报名
1.北京考点:
必须参加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专业加试准考证》,我校不再组织现场报名及现场确认,请考生认真阅读招生简章,按照要求在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认真填写报名信息。
北京考点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6日开始网上报名(具体考试时间详见我校网站)
北京考点报名网址:http://zs.***.cn
咨询电话:010-62321818
2.其他考点:具体报名时间详见我校网站,报名、缴费形式以各省考点公布为准。
(二)考试要求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我校《专业加试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加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在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可以同时报考我校多个专业,分别参加各专业的专业加试并获得专业加试成绩。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专业加试安排,确定考试内容、时间、地点,准备考试用品及材料,认真参加考试。
3.表演(影视表演)、表演(曲艺表演)、表演(模特表演)、舞蹈表演(体育舞蹈与教育)专业,需初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复试考试,其它专业需分别参加各模块的考试,且每个模块均需合格。
(三)考试纪律
报考我校的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北京城市学院相关考试规定,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五、校考专业加试安排
考试省份、报名时间、地点以及考试时间安排,请考生关注我校招生网站。
校考专业加试内容安排如下:(同一专业(方向)限考一次,各专业各部分考试时间以准考证及考试前我校网站上公布为准)。
专业名称考 试 内 容备注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模块1(面试): 航空服务基本素质(形象素质、专业素质、内涵素质) 模块2(面试): 服务艺术素质(语言表达、才艺展示) 模块3: 航空体检考生需要分别参加3个模块的考试,且每个模块均需合格,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或考试前我校网站公布的考试安排。音乐表演(合唱指挥与教育) 模块1(笔试): 音乐基础测试练耳部分:音程考试为和声音程,考生写出所听音程音符、音程性质、调性等内容。和弦按要求写出所听和弦各音符、和弦性质、调性等内容。乐理基本常识。模块2(面试):视唱考试:新谱视唱两首,现场抽取。(两升两降以内所有调,首调唱名法、固定调唱名法不限)。要求调性稳定、音准与节奏正确、划拍或击拍协调、读谱流畅,并具有良好的音乐表现力。声乐考试:自选一首艺术歌曲(美声唱法),具备正确的发声技巧和一定的演唱能力,能较准确地把握和表现作品的情感内涵。钢琴作品演奏考试:钢琴独奏曲目要求(全部背谱演奏):①练习曲一首(车尔尼练习曲299以上程度); ②巴赫《二部创意曲》、《三部创意曲》、《十二平均律》赋格,任选一首。合唱作品伴奏考试:曲目要求为合唱作品伴奏,可以看谱演奏。考生须提供纸质乐谱2份。乐谱不予返还。考生需要分别参加2个模块的考试,且每个模块均需合格,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或考试前我校网站公布的考试安排。音乐表演(音乐教育) 模块1(笔试): 音乐基础测试(简单的音高、音程、四分拍节奏识别,乐理基本常识的运用)。模块2(面试):现场背谱演奏一首钢琴作品(练习曲、复调作品、奏鸣曲、乐曲皆可)。考生弹奏练习曲的速度应接近乐谱提示的速度,反复记号不用反复。现场背谱演唱一首声乐作品(中外民歌、声乐艺术作品、流行歌曲皆可)。考生自带钢琴伴奏人员及其他电子形式的伴奏带。 考生需要分别参加2个模块的考试,且每个模块均需合格,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或考试前我校网站公布的考试安排。表演(影视表演) 初试(面试):朗诵:(限定:小说、散文、电影戏剧独白)每人限3分钟以内声乐形体表演(命题小品)复试(面试):音乐、形体综合考试台词、表演命题综合考试口试才艺展示考生需初试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复试考试,具体复试安排请考生关注我校网站或各专业当日发布的公告。表演(曲艺表演) 初试(面试):台词朗诵:现场背诵自备稿件一篇(相声、评书、散文、寓言、快板、小说、电影、独白、台词片段等)表演(命题集体小品)复试(面试):声乐、形体表演(交流小品)口试及编讲故事才艺展示(戏曲、曲艺、器乐、武术、绘画、书法、魔术、杂耍等表演才能皆可)考生需初试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复试考试,具体复试安排请考生关注我校网站或各专业当日发布的公告。表演(模特表演) 初试(面试):模特技巧--便装展示自我介绍复试(面试):量体模特技巧--泳装展示才艺展示考生需初试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复试考试,具体复试安排请考生关注我校网站或各专业当日发布的公告。播音与主持艺术 模块1(面试):朗诵自备稿件指定稿件播读模块2(面试):即兴评述现场应答考生需要分别参加2个模块的考试,且每个模块均需合格,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或考试前我校网站公布的考试安排。舞蹈表演(体育舞蹈与教育) 初试(面试):基本能力:现场完成指定芭蕾基本技术动作。专项技术:①专项体舞组合(考生在2分钟时间内,独自展示一段标准舞或拉丁舞的自编部分)。②副项体舞组合(考生在40秒内,独自完成一套金牌动作以下难度的规定步伐组合。若考生的专项体舞为标准舞,则副项体舞组合必须为拉丁舞,反之亦然)。复试(面试):舞蹈即兴:利用国标舞肢体语言及动作元素结合其他舞种的肢体语言和动作元素与音乐相融合,即兴创编并展现一个小剧情作品专项技术:自选体舞组合(考生在一分钟时间内,独自展示两段标准舞或者拉丁舞的自编组合,不可与初试舞种重复)。模仿能力--体育舞蹈竞技技巧模仿。口试:回答考官现场提出的问题。考生需初试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复试考试,具体复试安排请考生关注我校网站或各专业当日发布的公告。编导(影视编导) 模块1(笔试):主要考核:音画结合,编写故事模块2(面试): 主要考核:①文艺常识②编导逻辑思维③语言表述能力 ④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⑤综合素质考核考生需要分别参加2个模块的考试,且每个模块均需合格,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或考试前我校网站公布的考试安排。编导 模块1(笔试):影视作品分析模块2(笔试):故事编写模块3(笔试):文学、文艺常识考生需要分别参加3个模块的考试,且每个模块均需合格,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或考试前我校网站公布的考试安排。摄影 模块1(笔试):主要考核:①文艺常识 ② 摄影基础知识 ③ 案例分析模块2(面试): 主要考核:①基础知识②影像逻辑思维③文艺常识④图片解析能力⑤语言表述能力⑥综合素质考核考生需要分别参加2个模块的考试,且每个模块均需合格,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或考试前我校网站公布的考试安排。影视摄影与制作 模块1(笔试): 主要考核:①影视制作基础知识②案例分析 ③图像识别模块2(面试): 主要考核:①基础知识②影像逻辑思维③文艺常识④视听语言⑤语言表述能力⑥综合素质考核考生需要分别参加2个模块的考试,且每个模块均需合格,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或考试前我校网站公布的考试安排。书法学(书法教育) 模块1(笔试): 书法临摹(考生按照给定字帖复印件进行临写)模块2(笔试): 创作(考生按指定的文字内容进行创作)考生需要分别参加2个模块的考试,且每个模块均需合格,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或考试前我校网站公布的考试安排。
说明:
考场提供钢琴和电子伴奏音乐播放器,但不提供钢琴伴奏人员,可由考生自带钢琴伴奏及其他电子形式的伴奏。
考生弹奏练习曲的速度应接近乐谱提示的速度,反复记号不用反复。
六、合格证发放及志愿填报
1.我校校考各专业(方向)分省计划按照合格人数与招生计划的4:1投放。对专业加试合格生源不足4人的省份,原则上不安排招生计划。考生可于填报志愿前登陆我校招生网站(http://zs.***.cn)或关注“北京城市学院招考资讯”微信公众平台查询考试结果,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本人。
2.考生填报志愿时,请以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计划为准,学校代码及专业代码请在当地招生办公室统一发放的招生报考资料上查询。
七、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所规定的批次录取,文理兼收。
2.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
3.美术类专业:美术类专业我校承认并使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录取原则是在专业课获得本省美术统考合格的基础上,且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本省相应批次低控制分数线,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对进档学生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总分+美术统考总分)×50%。综合成绩中的文化课总分不含加分,无单科成绩要求,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取美术统考总分高的考生。
4.非美术类专业:凡所报考专业(方向)属省统考范围内的,我校使用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加试成绩;省统考范围内未涉及到的专业(方向)需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加试;个别省份需要在省统考合格基础上,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加试。录取原则是在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本省相应批次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无单科成绩要求。
5.录取专业时,按投档考生的实际考分和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特殊规定的参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录取原则。
八、毕业证书及就业
1.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城市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北京城市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2.毕业生可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学校推荐,自主择业。
九、入学与复查
1.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在学校批准注册后,保留入学资格一年。2.新生入学后进行报考条件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伪造学历、隐瞒病史、有舞弊行为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3.美术类本科专业入校后需进行专业课统一测试。
4.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
5.学校实行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制度,并可协助学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注:以上所有内容终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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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城市学院艺术类官端正,体形匀称,无明显的“O”形或“X”形腿,无明显内、外八字步,无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