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报考我校的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北京城市学院相关考试规定,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2. 我校有权对录取新生材料进行复查与专业复测。对于复查材料存疑、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伪造学历、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20年北京城市学院艺术类4月违规处理与复查复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