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关爱工作
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要认真做好教育精准脱贫专项招生工作,按计划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
(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对象进行招生。从2020年秋季学期起,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原则上按照不超过52人招生,严格控制大班额、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严禁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
(三)严肃招生纪律。
中考及高中招生入学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党政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中考和招生工作负领导责任,承担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管的责任。
1.高中招生学校要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必须树立全局观念,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严禁设立初高中“直升班”,严禁学校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违规跨招生区域开展招生宣传,严禁以免学费、给予奖学金等不正当手段承诺招生。
2.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学校,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对违反招生规定的民办学校,还要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凡涉及学校校长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直至撤销或解聘校长职务。
3.初中学校要及时、准确、全面地宣传中考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相关政策和信息。要认真做好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来操作执行。如发现有严重违反规定和纪律的或因失职造成重大差错的,一律全市通报,并提请有关部门按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给予其党纪、政纪处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2020年北海市直辖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初一入学时以借读生身份入学(以市招生考试院批录名册为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