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程序
1.直接确定拟录取对象
报名结束后,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招生对象,如果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即直接确定为拟录取对象。
2.电脑随机抽签确定拟录取对象
报名结束后,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招生对象,如果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将在8月上旬,根据各幼儿园招生计划数,采取电脑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为拟录取对象。
3.公示
确定为拟录取对象的,由市招生考试院、市直属各幼儿园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网页、学校公告宣传栏公示三天。
(二)核验材料并确定正式录取新生
公示结束后,市直属各幼儿园通过电话通知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对象的法定监护人携带儿童和以下几项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相关幼儿园进行现场核验:
1.户口簿;
2.健康证;
3.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4.一张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核验材料合格者,确定为正式录取对象。
答案来源于:2020年北海市直属幼儿园秋季学期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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