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办法
1.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家长)于6月8—14日内登录网站(http://www.***:4505/),进入“北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报名系统”自主报名。点击左下角“01小升初个人报名入口”,如实填写报名表中的有关内容,最后提交报名表,获取报名编号并确定完成报名程序。(请学生家长牢记报名编号,以便后期使用)
2.网报成功后,符合北京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市第十一中、市第十三中、北京市第八中学北海实验学校、西北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参与电脑随机抽签条件的学生,可于7月9—13日再次登录网站(http://www.***:4505/),进入“北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报名系统”进行自主报名。点击左下角“02小升初抽签报名入口”,选择学校,按照提示内容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并确定完成报名程序。按选报学校的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学校进行材料审核。选报学校时,限从五所学校中选报一所。
3.审核材料。在海城区公办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于6月15—30日由家长提交报名编号和报名材料在所就读的学校进行材料审核;不在海城区公办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班学生,于6月17—19日由家长携带报名材料,按照网报时规定的时段到市教育局教育便民服务大厅招生考试窗口凭报名编号和报名材料进行材料审核。
(二)提交的报名材料
以下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户口簿。如父母与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及学生出生证明。
2.居住证明。
(1)海城区户口学生可提供以下三项材料中的任意一项:①学生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②学生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及购房完税票据;③学生父母或(外)祖父母单位或房产部门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和署名为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缴纳至2020年6月30日前满六个月及以上的水电费缴款凭证。
(2)户口和实际住址在迎宾大道以南,三合口江以西的银海区行政区域的学生可提供以下两项材料中的任意一项:①学生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②学生父母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及购房完税票据。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父母一方持有的由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签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户口属银海区、铁山港区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提供以下三项材料中的任意一项:①父母一方的在海城区的房屋所有权证。②父母一方在海城区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及购房完税票据。③父母一方在海城区的租房合同(需附上缴纳至2020年6月30日前满六个月及以上的出租房屋完税票据)。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父母一方在海城区的务工证明(可为以下两项材料中的任意一项):①经商或办企业至2020年6月30日前满六个月及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②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需附上北海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纳至2020年6月30日前满六个月及以上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五险”凭证)。
4.非海城区公办小学毕业的学生需提交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情况说明(说明须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入学时间、学籍号、是否应届小学毕业生等,并加盖学校公章)。
2020年北海市直属学校初中一年级秋季学期报名办法和提交的报名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