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复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复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2.我校及相关学院(中心)通过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复试、录取等信息可在北华大学研究生工作处网站http://grad.***.cn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相关信息。
5.考生对招生复试环节有异议的,可向报考学院(中心)以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学院(中心)应当及时受理并予以答复。对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北华大学研究生工作处或纪委提起申诉。
6.复试合格拟录取后,自行到当地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照高考体检标准进行),按学院(中心)要求时间上交。
7.考生如有远程复试的困难,提前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向学院(中心)反馈。
8.通信地址: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北华大学研究生工作处,邮政编码:132013电话:
北华大学研究生工作处
2020年5月5日
2020年北华大学硕士研究生远程在线复试其他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