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做好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不得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权限自定招生办法。
(2) 学院要加强研究生复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录取相关的工作。
(3) 复试工作人员应主动接受监督,提高自我约束和防范风险能力,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净化研究生招生工作环境。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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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榆林学院代码038) | 陕西榆林地区卫生学校 | 3 | -- |
护理(与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联办) | 本溪市卫生学校 | 五年(3+2) | -- |
护理(与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联办) | 本溪市卫生学校 | 五年(3+2) | -- |
护理(与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联办)--儿童、母婴、急救、口腔、康复、精神、老年、涉外护理等。 | 本溪市卫生学校 | 五年(3+2) | -- |
护理(与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联办)--儿童、母婴、急救、口腔、康复、精神、老年、涉外护理等。 | 本溪市卫生学校 | 五年(3+2) | -- |
护理 | 上蔡县英华职业培训学校 | 2.5 | -- |
2020年北华大学护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主考单位纪律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