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20年北方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2020年北方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9-23 23:55:00 解决时间:2019-11-06 11:18

满意答案

2.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1.博士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招生信息专栏查询,我校将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2.招生咨询热线:

北方工业大学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010-88803763,联系人:王老师,办公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北方工业大学博远楼336。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010-88802589,联系人:刘老师,办公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北方工业大学敦品楼201。

北方工业大学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010-88803763,联系人:王老师,办公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北方工业大学博远楼336。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010-88802589,联系人:刘老师,办公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北方工业大学敦品楼201。

北方工业大学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010-88803763,联系人:王老师,办公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北方工业大学博远楼336。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010-88802589,联系人:刘老师,办公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北方工业大学敦品楼201。

北方工业大学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010-88803763,联系人:王老师,办公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北方工业大学博远楼336。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010-88802589,联系人:刘老师,办公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北方工业大学敦品楼201。

3.传真:010-88803523。

4.电子邮件:ncutphd@***.cn。

附件1:北方工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2:北方工业大学报考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家推荐书

附件3:北方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政审函调表

附件4:北方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体检表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9年11月6日

附件1:北方工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2:北方工业大学报考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家推荐书

附件3:北方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政审函调表

附件4:北方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体检表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9年11月6日

附件1:北方工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2:北方工业大学报考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家推荐书

附件3:北方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政审函调表

附件4:北方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体检表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9年11月6日

附件1:北方工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2:北方工业大学报考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家推荐书

附件3:北方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政审函调表

附件4:北方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体检表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9年11月6日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11-06 11:18

类似问题答案

2020年北方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2.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1.博士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招生信息专栏查询,我校将及时公布相关信息。2.招生咨询热线:北方工业大学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010-88803763,联系人:王老师,办公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北方工业大学博远楼336。北方工业大学研(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北方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
⑽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提交报名材料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邮编:100144收件人: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刘老师。邮件请注明“报考2019博士研究生报名材料”。(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北方工业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
第十二条 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一)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二)组织团伙作弊的;(三)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北方工业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北方工业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
七、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北方工业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第七条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方工业大学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
七、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方工业大学考点(1109)考前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
第十二条 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一)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二)组织团伙作弊的;(三)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