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已录取考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2.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学校及教师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普通专升本辅导班;不为社会中介或培训机构进行教学、宣讲、讲座等辅导活动提供场所。社会上所有形式的普通专升本辅导班均与我校无关,请广大考生谨防上当。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纪委办公室举报电话:0552-3177269;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3. 为方便考生及时了解信息,我校所有普通专升招考信息将通过蚌埠学院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zhaoban.***.cn/)发布,广大考生应适时关注,学校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如考生因信息未知而造成损失由考生本人负责。
4. 本招生章程经安徽省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实施,若有与国家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文件为准。
答案来源于:2020年蚌埠学院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2020年蚌埠学院普通高校专升本其他须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