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布定向培养需求计划
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收集发布各有关县(市、区)的定向培养需
求,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定向培养计划。
(二)报名和志愿填报
符合报读四年制本科定向师范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在本科提前批其他类志愿栏中填报北部湾大学的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志愿,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按广西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面试
1. 面试主要对考生将来从事小学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条件、基本素质和潜能进行摸底考核。面试主要内容有:形体仪表、汉字硬笔书写、语言表达、特长展示。
2. 我校农村小学全科教师面试的内容、要求、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将北部湾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w.***.cn/sy.htm)公布。
3. 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定向师范生的面试,在提前批志愿填报结束后,广西招生考试院将填报农村小学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志愿的考生名提供给我校后,按照自治区教育厅下达我校培养计划数1:1.5 的比例,组织考生面试。
(四)体检
我校拟录取的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定向师范生的体检直接参照考生的高考体检报告,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录取。体检表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五)录取
1.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录取。
(1) 我校按照“生源地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计划,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根据高考成绩按照地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
(2) 在定向县(市、区)高中起点定向师范生生源不足的,可在同一地级市范围内征求其他有志愿考生意见,对同意调剂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补足缺额。经在同一地级市内调剂录取仍未能完成计划的,视情况进行征集志愿。
(六)签订协议
1. 定向师范生入学前与我校和定向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协议。《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协议书》
(以下简称《协议书》)由自治区教育厅、党委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制订,我校负责统一印制。
2. 我校将《协议书》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定向师范生的考生。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协议书》,按我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
3. 我校将录取简明登记表、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情况以及《协议书》,邮寄或送达定向县(市、区)教育局。
4. 定向县(市、区)教育局收到《协议书》后,经当地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及时寄回我校的招生就业处。
(七)复查备案
定向师范生入校后,我校将开展定向师范生的复查工作,并将复
查合格的录取名单进行备案。高中起点定向师范生的备案,由我校携录取名单到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2020年北部湾大学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招生录取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