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录取名单根据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二)符合享受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进行初试成绩加分,并计入总成绩。
(三)有以下情形者不予拟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4.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
5.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舞弊的。
(四)拟录取结果由校招生领导工作小组审定后,在研究生处网
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020年安阳师范学院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有以下情形者不予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