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2) 新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在校生提供本人学生证复印件)。
(3) 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人家庭困难情况说明;以上复印件须提供原件供审核。
注: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其他近亲属。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学生为孤儿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不提供共同借款人。
(四)续贷(在校生)
1.贷款学生在一个学历阶段(专科、本科或研究生)实行“一次性签订合同、分学年发放”。借款学生首次办贷与经办银行现场签订贷款合同后,本学历阶段(在读的专科,或本科,或研究生)的往后学年续贷时,可以直接登录“助学贷款系统”在线办理。
(五)贷款发放
贷款银行与借款学生签订贷款合同(含划款委托授权),学生持贷款申请回执到校报到后,经高校审核,贷款银行将资金先划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再划转至高校指定账户。
(六)贷款偿还
借款学生毕业后5 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可以不偿还本金,但应足额支付利息。宽限期结束后,借款学生可以分期偿还贷款本金或一次性偿还贷款本金,并足额支付利息。
(五)特别提醒
1. 如有其他疑问,可拨打96669 客服电话咨询,也可以联系当地农村商业银行;
2. 学生提供的资料须及时准确,签订贷款合同时,请认真阅读合同文本,注意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违约责任等合同要素,并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3. 学生在前往高校报到时,应携带用款回执单,用款回执单可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服务系统打印或向经办银行索取;
4. 如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5. 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6. 本指南由安徽省教育厅和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负责解释。
安庆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问答
一、学校有哪些资助政策?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 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在校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2000-4000 元。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学生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帮助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的助学贷款。安徽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学生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安徽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助学贷款。
(五)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每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由学校用工单位提出岗位申请,学校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岗位需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出申请。
(六)困难补助
学校按照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施临时困难补助。
(七)社会捐赠奖助学金
包括“新长城”助学金、“叶圣陶”奖学金、“则一”助学金等。
(八)减免学费
学校对在校孤儿学生、太湖县天华镇建档立卡学生实行减免学费政策。
二、怎样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缴纳学费?
我校接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账户信息:户名—安庆师范大学,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安庆市分行人民路支行,账号—
提示:生源地贷款到账后,学校进行入账核算,自动完成学费缴纳。
贷款学生请勿将生活费等其他资金转入学校发放银行卡内。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农信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同一学年只能办理其中一种,不能重复办理。
三、安庆师范大学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556 -5300030(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安庆师范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0年7月
安庆师范大学学生参加学校统一办理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须知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述
我市所有高校大学生均统一参加安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此项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的组成部分,以政府为主导,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为城乡居民(包括高校大学生)提供医疗保障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
二、大学生在校和生源地参保报销待遇的异同
1、参保大学生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包括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慢性病门诊报销、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和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2、参保大学生享受的待遇类型与安庆市城乡居民相同。
3、在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补助方面待遇要高于城镇居民,普通门诊补助上限3000 元/年(校医院按80%核报,安庆二甲以上医院按65%核报),而城乡居民补助上限只有80 元/年。
4、学生本人属于一、二级伤残的(提供伤残证复印件)只需缴纳10元/年、学生本人属于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证复印件,并加盖民政部门公章)的享受免缴待遇,个人缴费差额部分由地方财政给予补助。
三、安庆师范大学新生参保流程
1、学生及家长阅读《安庆师范大学学生参加学校统一办理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须知》。
2、学生参保费用由财务处统一代扣。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学校统一办理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费用,由学校财务处从学生缴纳学费的银行卡中统一扣缴,缴费标准初步设定为300 元/人,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多退少补。在校不参保者,另行退还。
3、学校统一为在校参保学生办理登记、造册手续,并将参保费用及相关信息交安庆市地税局、安庆市医保中心。
四、参保学生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资格时间
1、学生参保年度为自然年度,即每年1月1日-12月31日。
2、新生入学第一学期住院医疗费用回原籍报销。
3、为使学生充分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连续参保学生的普通门诊医疗待遇时间按学年度核算,即入学注册后至毕业离校前均享受普通门诊医疗保险待遇。
五、安庆师范大学学生参加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咨询
1、普通门诊待遇及参保工作咨询电话:0556-5303882。
2、其它待遇政策咨询:安徽省安庆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电话:0556-
5897115。
3、政策详情也可在安庆师范大学校医院网页查询。
答案来源于:2020年安庆师范大学本科新生入学须知
2020年安庆师范大学本科首次贷款(含在校生和大学录取新生)1.贷款手续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