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省外中专学校来皖招生计划审核职能的通知》(皖教秘发〔2013〕35号)要求,省外中专学校来我省招生计划(包括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由生源所在设区市审核并公布。为便于考生报考和省教育厅对各市中职招生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确保招生工作公平、规范、有序,中招数据的完整统一,防止一生多录,要求如下:
1.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培训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20〕19号)的要求,跨省招生来源计划需经省级及教育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2.各市应依据省厅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各自的省外普通中专(包括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在当地的招生计划并对外公布。
2.省外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工作须通过安徽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完生录取工作。
3.省外普通中专招生录取工作由各市办理并完成录取手续。
4.省外中专学校(包括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在我省的招生录取工作须按照我省的招生政策执行,录取结果须上报安徽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并统一打印新生录取名册,具体要求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另文下达。
附件:安徽省2020年五年制高职回原籍参加定向师资录取考生信息汇总表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0年8月7日
2020年安徽省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省外中专学校(包括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在我省的招生录取工作须按照我省的招生政策执行,录取结果须上报安徽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并统一打印新生录取名册,具体要求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另文下达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