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生院校须在2020年4月13日前将学校招生章程电子版以PDF格式报送省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处,省考试院将会同厅发展规划处、高教处、民办教育处、学生处审核并备案。经审核同意备案后的章程方可向社会公布。
招生章程中应明确专业招生计划(含退役士兵单列计划)、高职阶段专业要求、考试时间、考试范围、考试办法、录取规则、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生计划占比和录取方式、专业联合培养属性及培养点名称、录取过程中专业间计划调整规则及程序、接受外校生源调剂规则及程序等信息。招生章程模板参见附件1。
省考试院将在其网站上统一发布学校经审核同意备案的招生章程。
2020年安徽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招生章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