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各招生院校须认真履行考试违规处理的规范流程,填写《安徽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违规考生统计表》、《安徽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考生违规事实记录表》和《安徽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违规情况告知书》(见附件8、9、10)。并同时通过违规处理网络平台上报省考试院。
答案来源于:2020年安徽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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