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徽师范大学2020年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在安徽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
(二)为保证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各项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考试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三)对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学校学籍管理办法予以处理。考生报到时,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不得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五)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任何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求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3-5910018;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六)我校相关考试、录取等信息将通过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答案来源于:2020年安徽师范大学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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