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由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负责解释。
2.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皖教高[2020]2号文件精神,学院承诺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院举报电话:0553-5771511;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3.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将通过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广大考生要及时关注,学院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如考生因信息未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答案来源于:2020年安徽师范大学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2020年安徽师范大学普通专升本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