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成立“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组(以下简称为“工作组”),由学位点负责人、分管副院长、教授委员会主任、博士生导师等组成,负责组织考核选拔工作,对各项重大事项和争议做出决定和裁决。
学院党委全程参与并监督工作组工作。
答案来源于:2020年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工作方案
2020年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工作机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