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学院工作组依据综合考核成绩和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1)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53-5910126
(2)学校纪委监察处:0553-5910018
本方案由教育科学学院“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工作组研究确定。
教育科学学院
2020年5月19日
2020年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公示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