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绩计算
总成绩=科研创新能力成绩×10%+(初试成绩÷3)×20%+复试成绩×70%
(二)录取办法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考试科目相同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复试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报学校审批,由校研究生院统一发布公示。
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体检不符合规定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复试不合格者(得分低于60分);
5.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者(得分低于60分)。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2020年6月10日
2020年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