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导下,由蚌埠学院组织实施,执行《安徽省教育招
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
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招考〔2020〕4号)、《安徽省教育厅关
于印发<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单独招收退役士兵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教办
〔2016〕33号)等文件规定。
1.录取控制线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数和考试成绩等因素,统一划定文化素质测
试合格分数线;蚌埠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数和考试成绩等因素,划定我校职业适应
性测试合格分数线。
2.录取规则
录取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文化素质测
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第二专业志愿按照文
化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当考生所
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
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作退档处理。录取时,若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相同,则按
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录取
具体办法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单独招收退役
士兵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教办〔2016〕33号)执行。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做
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
4.录取确认
(1)学校预录取:2020年6月16日,我校招生网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
(2)考生录取确认:2020年6月17日-19日,参加分类考试被预录取的考生须
在6月17日-19日登录志愿填报网站gkbm.***进行录取确认。被多所院校预
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未
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
招生统一考试。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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