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推免工作按照如下程序进行(详见附件1):
(一)学校召开推免生工作会议,布置推免生遴选工作(9月5日前)
(二)学院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9月12日前)
各学院研究制定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实施办法、纪律要求和保密规定、时间安排以及综合面试办法等,9月5日前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学院内公布。
召开推免工作动员会,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安徽理工大学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照推荐条件及特长加分标准,对申请者的报名资格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核,需要特长加分认定的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后,联系有关部门统一办理(9月9日-10日)。
满足推荐条件(一)中的1、2、3、4条,同时符合下述条件,具有培养潜质的学生,可直接向学院申请,学院及相关单位审核后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经公示无异议,可直接获得推免资格。
1.学生参加一、二、三级别大学生学科竞赛获一等及以上奖(集体项目排序第一者),且能获得学士学位者,按照校政〔2015〕81号文件精神执行。
2.学生参加各类体育赛事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前三名(集体项目的主力队员)、英语通过四级、获得学士学位、学分绩点≧2者,按照校政〔2015〕71号文件精神执行。
完成以上程序,学院择优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并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候选人汇总表》(附件4),连同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候选人《申请表》或《申请审批表》,于9月12日前报研招办(行政楼203室,电话6668749)。汇总表电子版发yjszb@***.cn。
(三)研究生院审核汇总材料(9月12日)
(四)考核选拔(9月15日前)
学院对符合申请条件、经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候选人,组织考核选拔。候选人的考核分为学习成绩、综合面试和特长加分三个部分,考核综合总成绩满分100分(学习成绩占55分,综合面试占40分,特长加分占5分),综合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总成绩=学习成绩×55%+综合面试×40%+特长加分/2
学习成绩按照候选人本科前三年(五年制的是前四年)所有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正考成绩)换算成百分制的分数计算。
综合面试主要对候选人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做出评判,综合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外语口语交流能力、专业素质及综合能力等,具体标准、时间安排及综合面试办法由学院制定,并在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中公布。面试环节要全程录音、录像。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
特长加分累积高分值为10分,具体加分标准及认定,严格按照学校《推免工作实施办法》相关条款规定执行。要加强对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的审核,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可会同相关单位,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五)确定名单(9月18日前)
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推免名额,按照考核综合总成绩,各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填写《安徽理工大学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汇总表》(附件5),9月16日前,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报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对各学院报送的推荐候选人名单和相关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后,提交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公布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名单及排名,如有学生自动放弃推免资格,按有关文件规定依次递补。
(六)上报材料(9月25日前)
研究生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将推荐办法和推免生名单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报教育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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