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3.专业录取的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执行。
4.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对有特殊规定的省(市、自治区)按该省公布的政策安排录取专业)。
5.艺术类专业按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录取政策和规定执行。
6.考虑教学资源的实际情况,凡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均限为“英语”。
答案来源于:2020年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招生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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