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学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各学院要通知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学生于7月31日前办理延期还款手续,没有及时办理的学生将从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自付利息。办理程序为: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持有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前往贷款申请地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
2020年安徽工程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延期还款(7月31日前)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