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学院在落实相应资助时,确保困难认定的学生全部得到资助,切实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孤残、退役士兵等学生的资助力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同学必须经过困难认定,并通过困难认定系统进行线上申请。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为特殊困难等级,获助高档国家助学金,可以参加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由学生处单独制表发放。
2.转专业学生上学年素质综合测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比及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国家助学金评比均在原班级、原学院进行,占原学院指标。
3.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把握条件,评选推荐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杜绝各种不正之风。要组织广大同学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辅导员、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审小组,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按规定程序完成推荐过程并报送学生处。在评选过程中,注意把思想教育和引领融入各个环节,增强规则、诚信、感恩、自强、助人意识,充分发挥资助工作育人作用。
4.要加强资助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工作,严禁班级从受助学生中收取资助金用于班费或其他用途,严禁受助学生使用助学金请客、进行高档消费等违规行为,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不得平均分配、轮流坐庄,不得要求获奖、受助学生捐赠奖助学金。对于出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追回资助金,并严肃处理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
5.评审报告是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情况,内容要具体翔实。评审报告须以学院正式文件报送学生处。
6.《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报送要求:“院系意见”栏需详细填写,进行个性化点评,不得只填写“同意”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学院主管领导签名和学院公章必须完备,不能用学院公章代替领导签名。各学院必须按照《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要求认真填写,不得更改表格内容和格式,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为一页,正反面打印使用,表格中各项内容可打印。
7.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在学院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在班级的公示时间、节假日等情况不计入5个工作日中。
附件:1. 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3. 2019-2020 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6. 2020-2021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备案表.xls
7. 样表《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仅供参考.doc
2020年安徽工程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几点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