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针对报考“纺织科学与工程”学术型研究生的考生,先从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未完生计划指标,则再按总成绩高低依次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录取。
3.针对报考“材料与化工(纺织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先从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未完生计划指标,则从复试合格的调剂“材料与化工(纺织工程)”专业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5.学校研究生部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网站确认是否同意接受拟录取,如超过规定时间没有确认,视为不同意接受拟录取,学校将及时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6.学院按专业统计复试的所有考生的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进行总成绩排序,提出拟录取意见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核批准后,并予以公示拟录取名单。
2020年安徽工程大学纺织服装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